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股票代號:4155
發言時間:2018-05-30 17:06:3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尚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家德
董事:禾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偉傑
董事:張德全
董事:吳翊鳴
獨立董事:謝運奎
獨立董事:陳元政
獨立董事:林詩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投票表決,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