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芯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日期:2021-02-02
股票代號:6786
發言時間:2021-02-02 17:12: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2/0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12/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9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及認股
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2)修訂前條文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
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
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
數。
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
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
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
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
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
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
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
發行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
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3)修訂後條文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
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
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 × 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繳款書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
數。
2、「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如係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
第45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
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
以下四捨五入。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
6、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
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
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
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於減資(換票)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
發行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
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