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錦明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期:2021-05-11
股票代號:3230
發言時間:2021-05-11 16:06: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5/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16,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
六條規定辦理。為因應市場變化,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前述法令
規定,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
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範圍內,於13元
~30元之價格區間調整每股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
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
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13元~30元之價格區間內洽承銷商依當時
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實際增資
發行新股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實際保留員工認購數授權
董事長決定)。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實際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所發行之新股與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與新建廠房。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員工認股辦法、公司經理人認股辦法,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
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
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劃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員工認購數
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
額將以銀行借款或其他方式支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
將作為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4)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