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旭-KY 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孫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日期:2021-06-29
股票代號:2243
發言時間:2021-06-29 16:29:5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29
2.公司名稱:宏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
孫公司上海宏旭模具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宏旭)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及100%持有之孫公司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6月17日金管證審字第1100347065號函辦理。
(2)本公司之重要孫公司上海宏旭為本公司之營運主體,因連續數年虧損,本公司
因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認列營運主體上海宏旭帳面虧損,造成本公司及
上海宏旭兩家公司淨值同時下降,使孫公司上海宏旭對另一家孫公司浙江宏旭
背書保證超限,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餘額亦超限。
6.因應措施:
(1)宏旭控股對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原董事會通過之金額為人民幣31,000仟元,
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19,000仟元,因每月本金及利息攤還下,
截至110年5月31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8,975仟元,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
之情形下,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背書保證之額度,因此
調降對浙江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9,000仟元,用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超限
之情形。
(2)上海宏旭對浙江宏旭之背書保證金額原董事會通過之金額為人民幣74,000仟元,
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56,070仟元,因每月本金及利息攤還下,截至110年
5月31日實際動支金額僅剩人民幣25,020仟元,在未來並無法循環動用之情形下,
本公司本次董事會通過擬以實際動支金額為背書保證之金額,因此調降對
浙江宏旭背書保證金額至人民幣25,060仟元,用以完成改善背書保證超限之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
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