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股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3310
發言時間:2018-08-24 16:56: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24
2.減資基準日:107/08/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7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80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依「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2,781,586股,每股面額
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627,815,86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25,563,1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12,556,317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4).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20%,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
(5).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2.0元。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50,225,2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共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2,252,690元。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7年10月02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0月03日至民國107年10月09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7年10月04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10月05日至民國107年10月09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10月09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0月11日。(採無實體發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7年10月18日。
(8).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
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五、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為
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
作業日程。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10/0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7/10/1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0,225,269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說明2所列之減資基準日,係為辦理減資變更登記用,並不影響股
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