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富利康科技 本公司收到111年度商暫字第30號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日期:2022-10-25
股票代號:6837
發言時間:2022-10-25 15:29:3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富利康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王益道、
王益道、尚易工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瑞軒
法院名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智院駿合111年度商暫字第30號
2.事實發生日:111/10/2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1年度商暫字第30號聲請人展立工程顧問(股)公司等8人
相對人富利康科技(股)公司等3人間定暫時狀態處分。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商業事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538條
第4項規定,委任律師程序代理人,並就本件聲請狀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