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東莞泰碩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3338
發言時間:2018-11-13 19:26:4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泗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暫定)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關聯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860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99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99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999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依合約支付泗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暫定)
購買土地及廠房之交易擔保金人民幣450萬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650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28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泗陽萬旭電子元件有限公司于確認泗陽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支付之訂金款項到帳後
十日內退還買方擔保人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所提供之交易保證金。
(2)日期:
依上述退還保證金日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6434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99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5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4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新台幣19,994仟元,係以背書保證人民幣450萬
元乘上2018年11月13日台灣銀行即期買進賣出平均匯率4.443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