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明係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延長募集期間,業經主管
機關同意展延至112年9月8日募集完成,對原定股款繳納期間及相
關作業時程並無影響。
日期:2023-08-17
股票代號:6804
發言時間:2023-08-16 21:08: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6
2.公司名稱: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5月25日金管證發字
第112034202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
之規定辦理。
(2)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即112年8月24日前)完成增資;為
順利完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東及公司整體之最大權益,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延長募集期間至112年9月8日前完成,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4日金管證發
字第1120350602號函同意備查在案。
(3)本次延長現金增資執行期限,對本公司已公告之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及相關作業時程等相關事宜並無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於民國112年5月25日金管證發
字第112034202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53元溢價發行。
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即112年8月24日前)完成增資,為
順利完成資金募集,擬依照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規定,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至112年9月8日前募集完成。
本次延長現金增資執行期限,對本公司已公告之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
相關作業時程等相關事宜並無影響,若因此致投資人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
權利受損部分,本公司願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