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昇華 公告本公司有價證券自112年10月12日起恢復交易,惟
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
賣,且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日期:2023-10-07
股票代號:4806
發言時間:2023-10-06 19:40:39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10/0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
申報111年度、112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
1項第4款之情事,而經櫃買中心公告自112年4月10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賣。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10/12
5.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2年9月18日補行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復於112年10月5日
補行申報112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前揭停止交易事由業已消滅,惟因仍有櫃買
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14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爰依規
定自112年10月12日起恢復交易,惟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時,應先收足款券始
得辦理買賣,且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向法院聲請重整者,倘嗣後經法院裁定准予重整確定
或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第二款規定駁回重整之聲請確定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