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方舟 本公司對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日期:2019-01-17
股票代號:6611
發言時間:2019-01-17 16:40:3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1/17
2.公司名稱:辣椒方舟移動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7年12月21日接獲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稱「公開收購人」)通知進行公開收購,公開收購期間已於
108年01月17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7,487,876股,
實際成交數量為7,273,000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
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
(2)支付方法:
受委任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於取得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書
之第一商業銀行支付公開收購對價後,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
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將以即期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應賣人實際可得之金額,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
新台幣5.5元之數額,將扣除應賣人依法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
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部分捨棄)。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
(2)方法及地點:
應賣股份已撥入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永豐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A950419241)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地點: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
三、應賣未成交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
為7,273,000股,應賣股數已於108年01月11日超過前述預定之最高收購
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部分,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
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
(2)方法及地點:
應賣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在本次公開收購其他條件亦均成就,
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依同一比例向
所有應賣人收購。其計算方式為應賣股數壹仟股(含)以上,以壹仟股為優先
收購數量,其後按各應賣人委託申報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
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
次購買。
應賣人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A950419241)轉撥回
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地點: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