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興精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25-04-17
股票代號:7732
發言時間:2025-04-17 17:1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96,968,04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4/18~114/06/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5.00~5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註銷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辦理。
二、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股份予以銷除。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預定買回之期間:114年4月18日至114年6月17日。
(四)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4.55%。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5元至55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
繼
續買回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七)本次預定買回本公司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55%,其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165,000,000元,占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告中流動資產之19.45%,經評估已考量公司財務狀
況,
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擬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董事會聲明書,請
參
閱附件一。
依據法令規定,本公司得買回股份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96,968,047元,本次擬買回所需之最大
金
額未逾法定上限。
(八)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二。
(九)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若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
響
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十)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後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三、提請 討論。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4月17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5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
資產之19.4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
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
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經評估,金興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
格區
間之訂定亦具合理性與適法性,且對公司財務與股東權益之影響有限,故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