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應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日期:2025-05-08
股票代號:6716
發言時間:2025-05-08 16:41: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63,155,288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5/09~114/07/0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9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8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八案:
案 由:本公司「114 年第1 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案,提請 核議。
說 明:
(㇐) 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2 第1 項第3 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內容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依規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7,200,000 元(以每股最高80 元買
進590,000 股計算)。
(4) 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本公司本次買回股數共計590,000 股,每日依法不
得買回超過總數1/3 即196,666 股,預計執行期間114 年5 月9 日至114年
7 月8 日止執行完畢。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50 元至新台幣80 元,惟公司股價若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7)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9)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二) 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點九三,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
況及資本之維持。
(三)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 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
詳附件五。
(四) 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後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五) 依證交法第28 條之2 第6 項及第8 項規定,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
經理人、持有該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於本公司
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
(六) 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依規定全
權處理之。
(七) 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依法提請董事會討論。
(八) 本案之決議及執行情形將於最近㇐次股東會報告。
(九) 敬請 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應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14年5月8日第6屆第8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90,000股。
二、依本公司民國114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數字計算,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一點九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四點四八,
茲
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8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應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唐燦弼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證券承銷商玉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庫藏股股
票價格合理性證券商評估說明」,經試算評估後認為為升公司此次預
計買回庫藏股,其價格之訂定、預計買回之數量及買回總金額均尚屬
合理,且對為升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
酬率及償債能力等項目及財務狀況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