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望隼本公司接獲晶碩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之訴訟
日期:2025-09-12
股票代號:4771
發言時間:2025-09-12 18:30:0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負責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民補字第258號
4.事實發生日:114/09/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於113年12月30日下午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寄來,晶碩光學股份
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訴狀。請求新台幣1165萬元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之損害賠償。
(2)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14年9月11日自行撤回上述訴訟案。
6.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