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三地能源本公司前董事遭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
日期:2026-04-29
股票代號:6946
發言時間:2026-04-29 17:54:3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李宗熹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5/04/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15/04/28發佈新聞稿「偵辦鍾嘉村
等人操縱北基公司股價誤導投資人致影響交易秩序案依法追加起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此事件為前董事李宗熹個人事務,與本公司
無涉,本公司營運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