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鉬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日期:2026-06-22
股票代號:6990
發言時間:2026-06-22 19:00: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6/2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8/3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12/08/31主管機關核准「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辦法:發行日期:110/12/01
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辦法:發行日期:112/08/04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115/06/22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法規名稱: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日期:110/12/01)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修訂後條文:
法規名稱: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
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2)本公司115/06/22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法規名稱: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日期:112/08/04)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
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修訂後條文:
法規名稱: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
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