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票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對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日期:2019-09-05
股票代號:2820
發言時間:2019-09-05 17:52:15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09/05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蘇安偉;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新台幣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對票券公司之經營十分重要,而外幣資金流動性管理尤為重中之重
,不宜另設排除條款-修正案第四章第七條指標限額第二款。
6.因應措施:本公司仍秉持積極、穩健原則進行資金調度,有效分散資金來源,持續參與
資金拆借市場,並與資金提供者保持密切關係,維持各項籌資管道之暢通,以確保
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及可靠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全體出席委員投票表決,兩票表示贊成,一票表示反對,決議照案通過。
表示贊成委員意見如下:
陳中和獨立董事:1.本公司與銀行簽訂之外幣拆款額度,足以支應外幣流動性風險。
2.本公司持有之外幣債券皆為投資等級,流動性佳。
3.本公司持有之外幣部位相較於同業並未過高。
吳文雅獨立董事:本案原施行之管理政策已符合票券公會所訂自律規範之規定(即僅限
新台幣予以管控),而案內修訂增列外幣管理,採行外幣有價證券規模及持有標的信用
評等進行分級管控,應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