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宇智 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決議許可董事競業行為
日期:2020-06-19
股票代號:6470
發言時間:2020-06-19 19:28:3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袁允中
董事:李以雯
董事:華期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慧盛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胡鈞陽
獨立董事:許世芳
獨立董事:邱健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3,895,936權,
贊成權數23,875,741權,占總權數99.92%,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