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臺南前台鹼安順廠民事賠償訴訟案最高法院
判決主文
股票代號:1314
發言時間:2018-11-28 18:28:1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蕭淑玲等163人(第一審原告)
上訴人本公司(第一審被告)
被上訴人吳信等250人(第一審原告)
被上訴人經濟部(第一審被告)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法院名稱:最高法院
案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案號:107年度台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4.事實發生日:107/11/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吳信等人於97年8月訴請本公司及經濟部就侵權行為賠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二審判決認本公司需負擔賠償金額,經濟部無國家賠償責任。本公司及原告不服二審
判決,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主文:
原判決關於本公司再給付如附表丙所示之醫療費本息、附表丁所示金額本息廢棄,發
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本公司之其他上訴駁回、蕭淑玲等163人之上訴均駁回。
6.處理過程:
委請律師於收受法院判決後就判決理由評估有無再提起救濟之可行性。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估影響金額如判決所示。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於收受判決後與律師討論後續因應對策及其他訴訟之可行性。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其他重大消息
主旨: 本公司取得三重區集美段土地
股票代號:2442
發言時間:2018-11-28 18:39: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簽訂中正區城中段合建分屋契約
股票代號:2442
發言時間:2018-11-28 18:33:33
主旨: 元大金控公告董事會決議轉讓元大證金所有股權予元大證券。
股票代號:2885
發言時間:2018-11-28 18:31: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股票代號:2442
發言時間:2018-11-28 18:30:49
主旨: 代子公司富准精密電子(鶴壁)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理財產品
股票代號:2354
發言時間:2018-11-28 18:3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7年10月底公告高流動性資產、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股票代號:8033
發言時間:2018-11-28 18:27:48
主旨: 說明媒體報導
股票代號:2317
發言時間:2018-11-28 18:27:46
主旨: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旭榮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新任
監事
股票代號:3311
發言時間:2018-11-28 18:14:19
主旨: 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創投公告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條件及
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887
發言時間:2018-11-28 18:12:38
主旨: 代子公司昆山新至升塑膠電子公告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
一性質標的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
股票代號:3679
發言時間:2018-11-28 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