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百和興業-KY公告修訂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
及轉換辦法
日期:2025-08-14
股票代號:8404
發言時間:2025-08-14 16:35:3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8/1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9/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民國113年09月23日董事會通過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暫定)。
(2)辦法修正前內容如下:
第九條 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2024年O月O日)起,
至到期日(2027年O月O日)止,除(一)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
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
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
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將本轉換
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前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之
前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認購)期間。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2條之規定,修正本公司【中華民
國境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公司債持有者不受股東
常會及股東臨時會停過期間轉換限制,以提升投資人權益。
(2)辦法修正後內容如下:
第九條 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2025年O月O日)起,
至到期日(2028年O月O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
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
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
交易日前一日止;(四)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
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結算所」),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將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
五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前項(一)普通股依法停止過戶期間不得轉換之限制,不包括股東常會及股東
臨時會之停止過戶期間。
第一項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認購)起始日係指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之前
一個營業日。本公司將於該起始日前四個營業日公告停止轉換(認購)期間。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