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工代孫公司越南中華工程責任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期:2025-09-09
股票代號:2515
發言時間:2025-09-09 17:05:4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G2-11 Toà Nhà Golding King, Số
15 NguyễnLương Bằng, Phường Tân
Mỹ ,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
Việt Nam (音譯 越南胡志明市
新美坊阮良平街15號, Golding
King 大廈 G2-11 ), 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14/9/9~114/9/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9月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33.03坪
(2)每單位價格:263,461元(越南盾)/坪(未稅)
(3)交易總金額:104,425,200元(越南盾)/年(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威京雙子星(越南)投資責任有限公司/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與母公司及集團關聯公司有效提升溝通效率。
(2)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租金交付條款
(1)租期:民國114年9月9日至115年9月8日止共計一年。
(2)租金:每月越盾 8,702,100元整,契約總金額為越盾104,425,200元整。
(3)以參個月為壹期給付。
二、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市場行情。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辦公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越盾匯率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