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漢達 公告召開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
日期:2019-04-10
股票代號:6620
發言時間:2019-04-10 17:21:5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1樓(台南園區行政服務大樓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一)「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資金
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訂案。
(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四)本公司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案。
四、選舉事項:
(一)選舉第四屆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五、討論事項(二):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8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規定,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相關事宜如下:
一、受理期間:自108年4月19日上午九時起至108年4月30日下午五時止。
二、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4號3樓(本公司總管理處)。
三、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股東提案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