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正崴更正本公司115年6月及7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日期:2026-08-14
股票代號:2392
發言時間:2026-08-14 21:08:3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8/14
2.公司名稱: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15年6月及7月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5年6月:
一、貸出資金之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新台幣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6,384,107仟元
二、貸出資金之公司:?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無填寫相關資料
115年7月:
貸出資金之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新台幣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新台幣9,032,032仟元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6,384,107仟元
115年6月及7月:
一、貸出資金之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1,414,474仟元
(2)貸與對象: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312,047仟元
二、貸出資金之公司:欣鑫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富威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品價值:新台幣103,346仟元
【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115年6月:
(1)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又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新台幣442,980仟元
(2)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彰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新台幣363,53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5年6月:
一、貸出資金之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新台幣629,85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7,796,069仟元
二、貸出資金之公司:?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富威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0%
是否為關係人:是
往來科目: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80,000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短期融通資金:新台幣80,00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80,000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新台幣80,000仟元
利率區間:3.3%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集團資金調度規劃
擔保品_名稱:股票
擔保品_價值:新台幣94,50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新台幣636,625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新台幣636,625仟元
115年7月:
貸出資金之公司: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個別子公司本月增(減)金額:新台幣0仟元
期末餘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新台幣9,661,882仟元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7,796,069仟元
115年6月及7月:
一、貸出資金之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貸與對象:Shinfox Far East Company Pte. Ltd.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1,698,332仟元
(2)貸與對象:台灣寶崴海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新台幣369,298仟元
二、貸出資金之公司:欣鑫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富威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品價值:新台幣218,485仟元
【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
115年6月:
(1)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又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新台幣421,276仟元
(2)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背書保證對象:彰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新台幣274,121仟元
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相關申報事項。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