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芯鼎公告本公司11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6-10-01
股票代號:6695
發言時間:2026-10-01 18:22: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5/10/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哲偉先生/祥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詹文雄先生/祥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莊景涪先生/祥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李志豪先生/祥碩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出席表決總權數:57,369,312權
贊成權數53,934,47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7,215,680權),
佔出席總權數94.01 %;
反對權數561,289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61,289權),
佔出席總權數0.97 %;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總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2,873,549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763,548權),
佔出席總權數5.0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